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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环境监测员证书(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怎么获取?

  •  课程费用:¥1400 元
  •  课程类型:质量管理
  •  培训天数:3天
  •  授课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42年12月31日
  •  授课地点:滁州
  •  浏览次数:3115次
  •  赠送积分:1000分      参加培训:在线报名
【课程大纲】  全国统一报名服务热线:13925768373
    滁州环境监测员证书(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怎么获取?
    环境监测员分为: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卫星遥感技术可应用于空气污染扩散规律研究、水体污染监测、海洋污染监测、城市环境生态与污染监测、环境灾害监测,还可提供沙漠化进程、土地盐渍化和水土流失的情况、生态环境恶化状况以及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石油对海洋的污染等基本状况和发展程度的数据和资料,还可获取生态环境变化的基本数据和图像资料。

    有机污染监测技术的开发
    (monitoring techniques of organic pollutants)

    就我国现状而言、GC柱的标准化、监测有机污染物的提取(从水、废水和空气、废气采集的样品中)、净化等监测技术仍需要研究和提高。
    农牧产品及各类食品中农药残留量(pesticide residue)的分析是环境监测分析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之一。

    无机污染监测技术的开发 (monitoring technique of inorganic pollutants)

    ICP/MS是以ICP作为离子化源的质谱分析方法,比ICP-AES灵敏度高2~3个数量级,比AAS高1~2个数量级,并可实现多元素同时分析。

    一、环境监测员证书颁发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证书分为初中高级,初级1400,中级1600,高级1800元。
    联系老师:132 5350 35 07 V同
    水样的运输和保存

     各种水质的水样,从采集到分析测定这段时间里,由于环境条件的改变,微生物新陈代谢活动和化学作用的影响,会引起水样某些物理参数及化学组分的变化。为将这些变化降低到最低程度,需尽可能地缩短运输时间、尽快分析测定和采取必要的保存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震、防撞、隔热等措施

    1.水样的运输管理
    (1)清点样品,运输前应检查所采水样是否已全部装箱。
    (2)采取防震、隔热、冷藏措施
    (3)运输时应有专门押运人员。水样交实验室时,应有交接手续。  

    2.  水样的保存
        一般常规监测中广泛使用聚乙烯和硼硅玻璃材质的容器来贮存水样。

        不能及时运输或尽快分析的水样,则应根据不同监测项目的要求,采取适宜的保存方法。

        最大贮存时间一般是:清洁水样为72h,轻污染水样为48h,严重污染水样为12h
    保存水样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冷藏:冷藏温度一般是2~5℃。 
        (2)冷冻:冷冻温度在-20℃。  
        (3)加入保存剂:生物抑制剂,氧化剂,还原剂等。

    加入的保存剂不能干扰以后的测定;保存剂的纯度最好是优级纯的;还应作相应的空白试验。 

    二、环境监测员证书效力
    证书终身有效,无需年审,全国通用。
    第二节 环境标准体系

    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6)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
     (1)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出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它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

    三、环境监测员培训对象
    使用采样器、监测分析仪器,进行样品采集、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一)急性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代替1996

    定义:指机体(人或实验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接触外来化合物之后所引起中毒效应,甚至引起死亡。
    测定:GB5085.2-2007规定,有三种测定方式。
    口服毒性半数致死剂量
    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剂量
    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

    口服毒性半数致死剂量(LD50)

    定义:可使青年白鼠口服后,14天内半数死亡的物质剂量(LD50)
    鉴定标准
    固体:LD50≤200mg/kg
    液体:LD50≤500mg/kg

    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剂量(LD50)

    定义:使白兔的裸露皮肤持续接触24小时,最可能引起白兔14天内半数死亡的剂量(LD50)
    鉴定标准
    LD50≤1000mg/kg

    四、环境监测员培训内容
    1.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要求
    2.污染源监测风险识别和控制要求
    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
    4.噪声监测技术培训与案例分析
    5.1土壤污染调查监测技术
    5.2土壤监测技术
    6,水质监测技术要求
    7.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三、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3.环境标准体系的体系要素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主体,它们是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从环境监督管理的要求上集中体现了环境标准体系的基本功能,是实现环境标准体系目标的基本途径和表现。
      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构成环境标准体系的支持系统。
    环境基础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基础。

    五、环境监测员报名方式
    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报名。
    水样的采集

    1. 采样前的准备
     A. 制定采样计划
    采样计划一般包括:确定的采样垂线和采样点位、测定项目和数量、采样质量保证措施,采样时间和路线、采样人员和分工、采样器材和交通工具以及需要进行的现场测定项目和安全保证等。

    B. 采样器材与现场测定仪器的准备
    根据监测项目和性质和采样方法的要求,选择适宜材质的容器和采样器,容器最常用的就是玻璃瓶和聚乙瓶或桶。

    C. 采样数量
    在地表水质监测中通常采集瞬时水样。采样量应考虑重复分析和质量控制的需要,并留有余地,较大的采样量受沾污的影响较小。
    在水样采入或装入容器中后,应立即按不同分析项目的要求加入保存剂。

    环境标准的分类分级:

    1两级:国家、地方..

    2六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保仪器及设备标准..

    17、环境监测的过程:检测目标的确定、资料调研、初步监测方案设计、现场调查、监测计划设计、参数选择、优化布点、样品采集与处理、质量保证方案、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

    18、环境监测的分类:监视性监测、特种目的监测、研究性监测按监测目的和性质

    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检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监测按对象

    19、环境监测的方法:化学分析法、仪器分析法、生物监测法、分子生物监测法..

    20、水样的类型:瞬时水样、混合水样、综合水样

    21、水样保存方法:冷藏或冷冻保存方法、加入化学试剂保存法加入生物抑制剂、调节PH、加入氧化剂或还原剂

    22、水样的消解:

    1湿式消解法:硝酸消解法对于较清洁的水样、硝酸-硫酸消解法常用

    比例5:2、硝酸-高氯酸消解法消解含难氧化有机物的水样、硫酸-磷酸消解法有利于消除FE3+等离子的干扰、硫酸-高锰酸钾消解法用于消解测定汞的水样、多元消解法、碱分解法酸消解法造成元素损失或挥发时使用、微波消解法对水样进行激烈搅拌、充分混合的加热;提高分解速度、

    2干灰化法:又称高温分解法、不适用于测定易挥发组分的水样..

    环境监测员分为: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讲师介绍】
    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培训对象】
    使用采样器、监测分析仪器,进行样品采集、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联系方式】
    东莞地区:
    电话:(0769)23154005
           21664823
           88039916
           89878731
           89878732
           88031747

    惠州地区:
    电话:(0752)8475128
           3079009
           3079077
           3106278
           8475556
    手机:18122597069
    更新时间:2024/3/28 6: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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