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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培训公告

  •  课程费用:¥1400 元
  •  课程类型:质量管理
  •  培训天数:2天
  •  授课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32年12月31日
  •  授课地点:临沂
  •  浏览次数:3692次
  •  赠送积分:1000分      参加培训:在线报名
【课程大纲】  全国统一报名服务热线:13925768373
    临沂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在日常生产的灭菌过 程中,生物指示菌片 放置的位置一定要与 灭菌确认时完全一致
    一、无菌检验员培训目的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规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防护要求,包括污染防护、静电防护、粉尘防护、腐蚀防护、运输防护等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 实施情况 相关记录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产品检验部门、人员、操作等要求,并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校准等要求,以及产品放行的程序。(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第五十七条 检验仪器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一)定期对检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予以标识;  (二)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  (三)发现检验仪器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并保存验证记录; (四)对用于检验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确认。(首件检验)


    二、无菌检验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基础知识
    1) 检测实验用培养基配制、灭菌;培养基、器具灭菌等相关问题详讲;
    2) 查看大肠、铜绿、金葡各种培养基生长情况,三种菌划平板
    3) 供试液制备、细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检测;
    4) 生产人员手、台面、工作服菌落计数实验操作;
    5) 大肠杆菌检测、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操作步骤;

    样或图示的防护服应无菌。  5.12 微生物指标 v 5.12.1 按照GB15 9 79-20 02 中附录B 规定 的方法对防护服样品进行试验,结果应符 合4.12.1 的要求。 v 5.12.2 按GB14 23 3.2-20 05 第3 章规定的 方法进无菌试验,结果应符合4.12.2 的要 求。 v YY03 29—20 09 《 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器 》  5.3.1 无菌 v 去白细胞滤器应经过一个确认过的灭菌过程使 其无菌。  注1 :适宜的灭菌方法见文献  注2 :GB/T14233 。2 规定了无菌试验方法, 该方法不宜用于出厂检验。

    三、无菌检验员培训价格
    初级1400元,中级16 00元,高级1 8 00元。
    四、无菌检验员联系老师
    崔老师 1 8 5 2 0 4 5 7 6 6 0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 (2015年第1号) 供应商审核的合规性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清单、质量协议 明确:用于生产医疗器械、提供状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追溯

    第四十三条 采购时应当明确采购信息,清晰表述采购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原材料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验收标准等。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者验证,确保满足生产要求。 进货检验规程、记录 不同的检验方式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检验规程 生产批记录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工艺流程图 作业指导书(设计输出) 验证和确认报告;验证和确认的定义

      第四十七条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中间品等进行清洁处理的,应当明确清洁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过程确认报告+作业指导书+生产过程记录 (产品特性、清洗的处理物、采取措施)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对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环境监测的文件要求+记录 无菌、干燥、静电 仓储环境要求、规范附录要求、国标要求等

    3 、无菌基础知识
    1) 无菌检查两种实验方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2)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实验
    3) 查看斜面实验结果;
    4) 实验总结;修正系数讲解;培养基灵敏度;产品方法适用性实验;
    5) 菌种传代与保存;
    6) 微粒污染;洁净环境监测。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效期产品入库时,应集中、按批号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2.对效期产品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过期失效。
    3.效期产品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此记录表为A4纸横用)
    日期
    产品名称
    注册证号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灭菌批号
    产品效期
    复检结果
    数量
    最终用户
    地址电话
    联系人
    六、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销售医疗器械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产品销售给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具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销售对象为个人的除外)。
    2.销售产品要做好销售记录。必要时应能根据销售记录追查出全部售出产品情况并追回。销售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经办人。
    3.销售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或使用期限过后一年以上。
    4.销售特殊管理产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企业应对产品退货实施控制,并建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退货单位、退货日期、退货数量、退货原因及处理结果。
    医疗器械销售记录(此记录表为A4纸横用)
    销售日期
    销售对象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销售数量
    生产单位
    生产批号
    灭菌批号
    出厂编号
    产品注册证号
    经办人签字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对用户有关产品的投诉实施管理,并建立相应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投诉日期、用户名称、用户地址、联系电话、用户对产品情况的描述、解决问题经过、处理结果。

    2.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做记录。

    3.对用户投诉的问题要进行调查了解、原因分析,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用户。

    用户投诉记录(此记录表为A4纸竖用)

    投诉时间

    投诉人姓名

    联系方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购买时间

    出现问题

    处理方式

    处理结果

    领导批示

    备注

    八、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质量跟踪及不良事件监察、报告。

    2.要定期收集售出产品的使用情况及质量信息。

    3.对三类植入产品要进行跟踪随访,销售时要详细记录最终用户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4.当用户使用产品发生不良事件时,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封存库存的该批产品,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井做好记录。

    5.对巳售出的产品,要根据发生不良事件的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记录(此记录表为A4纸竖用)

    发生时间

    地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用户名称

    购买日期

    联系方式

    负责人签字

    事件描述

    不良后果

    处理方式

    备注

    例如:国食药监械(准/进/许)字20 14第36 5 00 01号(旧) 国械注(准/进/许)20 12第3 65 00 01号(新) "国"代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准"字适用于境内医疗器械; "进"字适用于境外医疗器械; "许"字适用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医疗器械   "20 14"代表批准注册年份   "3"代表产品管理类别   "65"代表产品分类编码   "00 01"代表注册流水号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 ×1械备××××2××××3号。 其中: ×1为备案部门所在地的简称: 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为"国"字;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为备案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加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简称(无相应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时,仅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2为备案年份; ××××3为备案流水号。

    医疗器械经营需具备的资质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0 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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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培训对象】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联系方式】
    东莞地区:
    电话:(0769)23154005
           21664823
           88039916
           89878731
           89878732
           88031747

    惠州地区:
    电话:(0752)8475128
           3079009
           3079077
           3106278
           8475556
    手机:18122597069
    更新时间:2024/5/2 14: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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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临沂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培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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