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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化验员 | 化学检验员 | 化验员资格证书 | 职业技能证书培训

  •  课程费用:¥1580 元
  •  课程类型:审核员
  •  培训天数:2天
  •  授课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50年12月31日
  •  授课地点:潍坊
  •  浏览次数:2023次
  •  赠送积分:1000分      参加培训:在线报名
【课程大纲】  全国统一报名服务热线:13925768373
    化学化验员,化学检验员资格证书培训,职业技能证书培训

    化学化验员,化学检验员证书培训怎么报名?

    一、化验员、化学检验员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矿物、试剂、溶剂、染料、水泥、气体、焦化、农药、水处理等岗位的人员;

    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化工品进行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

    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等仪器等设备,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监测、化验、监测、分析的人员;

    想要进入化工企业的在职人员、大学生等等。



    二、化验员、化学检验员适用范围

    化学检验员证书适用范围: 

    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权威证书; 

    质量监督局等机构审核,企业监督抽查,化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体系和客户审核,质量管理体系外审人员需要的证书; 

    找工作的敲门砖,加薪。国家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要求严格,化验人员需要提供化验员证书。 



    三、化验员、化学检验员培训内容: 

    国家强制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包括: 

     

    化学检验基础;

    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

    常用化学分析技术;

    常用仪器分析技术;

    化学危险品管理;



    四、化验员、化学检验员证书  

    考核通过,由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放化学检验员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全国通用)。 

    15个工作日内出证。 



    五、化验员、化学检验员培训方式及培训费用 

    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 

    每个月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

      

    培训费用:

    初级 1580,中级 1780,高级 1980 元/本(费用包含培训费、考证费、发票,是取得证书的所有费用,中间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化验员报名办法



    单位或个人准备好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将"职业能力评价申请表"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189 2518 5578)发给崔老师。 

    联系方式:崔老师 189 2518 5578(VX同) 

    VX:wenmo36 



    七、化验员、化学检验员培训 

    化验员、化学检验员意义: 


    化验员、化学检验工作人员工作中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的依据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优良的职业道德是新时期质检行业端正行业作风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树立技术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化验员、化学检验员培训: 


    标准滴定溶液。

     

    主要用于测定样品的主体成分或常量成分。其浓度要求准确到4位有效数字,常用的浓度表示方法是物质的量浓度和滴定度。

     

    包括元素标准溶液、标准比对溶液(如标准比色溶液、标准比浊溶液等)。主要用于对样品中微量成分(元素、分子、离子等)进行定量、半定量或限量分析。其浓度通常经质量浓度来表示,常用的单位是mg/mL,mg/L,μg/mL等。

     

    具有准确的pH数值,由 pH基准试剂进行配制。用于对pH计的校准,亦称定位。 一般溶液是指非标准溶液,它在食品检验中常作为溶解样品、调节pH值、分离或掩蔽离子、显色等使用。一般溶液配制的浓度要求不高,只需保留1-2位有效数字。试剂的质量由架盘天平称量,体积用量筒量取即可。

     

     

     

     标准溶液的浓度准确程度直接影响分析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制备标准溶液在方法、使用仪器、量具和试剂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

     

    国家标准GB/T 601-2002《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中对上述各个方面的要求作了一般规定,即在制备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时,应达到下列要求:

     

    1) 配制标准溶液用水,至少应符合GB/T 6682-1992中三级水的规格。

    (2) 所用试剂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标定所用的基准试剂应为容量分析工作中使用的基准试剂。

    (3) 所用分析天平及砝码应定期检定。


    (4) 所用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均需定期校正。校正方法按JJG 196-1990《基本玻璃量器》中规定进行

    (5) 制备标准溶液的温度系指20℃ 时的浓度,在标定的使用时,如温度有差异,应按GB/T 601-2002中附录A进行补正。

    (6) 标定标准溶液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8次,两人各作4次平行测定,检测结果在按GB/T 601-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数据的取舍后取平均值,浓度值取4位有效数字。


    (7) 凡规定用"标定"和"比较"两种方法测定浓度时,不得略去其中任何一种。浓度值以标定结果为准。

    (8)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 mol/L的标准溶液时,应于临用前将浓度高的标准溶液用煮沸并冷却了纯水稀释,必要时重新标定。

    (9) 碘量法反应时,溶液温度不能过高,一般在15~20℃之间进行。

    (10) 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在常温(15~25℃)下,保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1、原理  紫外可见吸收分光光度法是以波长在200-780nm的电磁辐射作为探测能量,测定物质对电磁辐射吸收的程度,对物质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仪器分析方法。通常是测量发射光的强度和吸收光的比率,将光的强度转化为电信号进行测定。


    2、定量依据  朗伯比尔定律:物质对其可吸收单色光的吸光度,和单色光透过物质的光程成正比,和物质的浓度成正比。数学表达式为

                     A = kbc,         


    式中:A——吸光度;k——比例系数;b——光程;c——浓度。

    当浓度使用物质的量浓度时,表达式为

    A = εbc         


    式中:A——吸光度;ε——摩尔吸光系数,单位;b——光程,单位cm;c——摩尔浓度,单位mol/L 。

    朗伯——比尔定律的使用条件是单色光,均匀体系。


    3、仪器结构


    紫外可见吸收分光光度计由光源、单色器、样品室、检测器及显示装置组成。一般光源使用氘灯(紫外部分)和钨灯(可见部分),单色器是用棱镜或光栅分光,样品池采用石英池(用于紫外)或光学玻璃池(用于可见),检测器使用光电管或光电倍增管。


    4、分析条件选择


    (1)显色反应条件选择:显色剂类型及用量;显色介质;显色酸度;显色温度;显色时间。

    (2)分析仪器条件选择:


    空白溶液——为减少各因素引起的误差,通常用空白溶液进行校正。所谓空白溶液一般是指除不含有被测组分之外其他组成成分及比例均和被测溶液完全一致的溶液。


    空白溶液测定应使用和样品溶液测定相同的样品池或已经严格匹配的样品池。

    吸光度读数数值——在T=36.8%,即A=0.434处读数误差最小,当T高于70%和低于10%(相当于A低于0.15和高于1.0)时,由读数误差引起的浓度测量误差可大于5%。


    因此,在实际测定中应控制被测物浓度,使其吸光度值尽量落在0.1——1.0之间,最好落在0.2——0.7或0.8之间。工作曲线测量时,标准系列的吸光度值也应落在上述范围之内。被测样品的吸光度值,还应落在标准系列相应的吸光度值范围之内。

    工作波长——应选择干扰物质无吸收或吸收最小的待测物质的最大吸收波长λmax为工作波长。

     

    最大吸收波长的测定方法是固定被测物质的浓度,改变探测光的波长,测量物质的吸光度值。以吸光度值为纵坐标,以波长值为横坐标,作图,得到物质的吸收曲线也称为吸收光谱。吸收曲线上极大值所对应的波长极为最大吸收波长λmax。在最大吸收波长处测定吸光度误差最小。


     狭缝宽度——不减小吸光度的最大宽度。


    5、定量方法----工作(标准)曲线法

     

    6、操作方法


    开机、调零、调波长、开盖调透光率零点、盖盖调吸光度零点(透光率100%)样品测定。比色皿的使用:洗涤(一定浓度的酸或有机溶剂浸泡,如盐酸:水:甲醇=1:3:4或硝酸+H2O2,蒸馏水洗净)、干燥(应风干,不可热风烘烤吹干)、拿取(持糙面,用镜头纸擦拭,装液至2/3)、存放(软纸包好存于专用盒内)、注意匹配及方向性。


    干燥剂的使用和更换,波长和吸光度值的校正。注意测定时先测稀溶液后测浓度大的样品。


    7、仪器指标和检验方法


    分光光度计的主要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波长准确性(标准玻璃片),吸光度准确性(紫外重铬酸钾;可见硫酸铜),稳定性、杂散光及吸收池的标准和配套。


    杂散光  非光源光经反射或散射进入检测器的光.是衡量分光光度计的性能指标之一。表示不属于单色器给定的波长的光,经反射或散射进入到检测器中的光。散射光越小,分光光度计性能越好。



    化学化验员,化学化验员资格证书培训 


【讲师介绍】
    讲师为资深职业资格培训老师,

    有多年企业工作经验和丰富的培训经验

    联系崔老师 V:wenmo36
【培训对象】
    化验员、化学检验员培训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化学检验的人员;
    2.对化工水质进行化验的人员;
    3.从事农产品行业对农药残留、饲料等化学成分进行检验的人员;
    4.从事化妆品种类检验的人员;
    5.化学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部门等。

    化验员,水质检验员,食品检验员,微生物检验员,化妆品检验员,内审员,计量员,计量校准员,内校员证书培训
【联系方式】
    东莞地区:
    电话:(0769)2315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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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4/11 10: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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