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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报名?

  •  课程费用:¥800 元
  •  课程类型:质量管理
  •  培训天数:2天
  •  授课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36年12月31日
  •  授课地点:廊坊
  •  浏览次数:1697次
  •  赠送积分:1000分      参加培训:在线报名
【课程大纲】  全国统一报名服务热线:13925768373
    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第六步:整改验收

    不符合整改
    对于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实验室要及时进行纠正,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整改时间要求:
    • 一般情况下, CNAS 要求实验室实施整改的期限是 2 个月;
    • 监督评审(含监督+扩项评审)和复评审(含复评+扩项评审)时涉及技术能力的不符合,
    要求在 1 个月内完成整改。
    • 注意 CNAS 评审与其他部门委托或安排的评审联合进行时,实验室的整改期限取最短期限。
    第六步:整改验收
    不符合整改现场验证要求
    ➢ 对于涉及影响结果的有效性和实验室诚信性的不符合项;
    ➢ 涉及环境设施不符合要求,并在短期内能够得到纠正的;
    ➢ 涉及仪器设备故障,并在短期内能够得到纠正的;
    ➢ 涉及人员能力,并在短期内能够得到纠正的;
    ➢ 对整改材料仅进行书面审查不能确认其整改是否有效的。
    以上情况评审组会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考虑进行现场验证,一般情况下现场验证由原评审组进行
    第六步:整改验收
    不符合整改
    • 对评审中发现不符合的整改 , 实验室不能仅进行纠正 , 要在纠正后 , 充分查找问题形成
    的原因 ,需要时制订有效的纠正措施 , 以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对于不符合 ,仅进行纠正 ,无需采取纠正措施的情况很少发生。
    • 评审组对实验室提交的书面整改材料不满意的 ,也可能再进行现场核查。
    • 评审组在现场评审结束时形成的评审结论或推荐意见 ,有可能根据实验室的整改情况而
    进行修改 ,但修改的内容会通报实验室。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八步:后续工作

    定期监督评审
    • 定期监督评审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 ,不需要获准认可实验室提出申请 ,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 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
    • 监督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时 ,被评审方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实施纠正 ,需要时拟订并实施纠正 措施 ,纠正/纠正措施完成期限一般为 2 个月 ,对于严重不符合 ,应在 1 个月内完成。
    • 评审组应对纠正/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验证活动所需费用 ,包括评审费及相关费用 等 , 由被评审实验室承担。
    • 由于获准认可实验室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纠正/纠正措施 ,或纠正/纠正措施未能通过验 证时 , CNAS 可以视情况作出暂停、缩小认可范围或撤销认可的决定。
    第八步:后续工作
    定期监督评审
    • 定期监督评审时 ,应考虑初次评审的结果、变更情况、遵守认可规定 ,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 认可标识/联合标识的使用情况、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等 , 尤其是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时的 纠正措施实施情况。
    • 此外 ,还应关注实验室对不可获得能力验证的技术能力所制定的质量监控措施。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告诫

    如果获准认可实验室存在影响认可管理有效性的问题 ,且属于孤立、偶发事件 ,在CNAS 规 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的 , CNAS 将予以告诫。
    a) 违规问题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暂停认可资格的;
    b)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超范围声明认可状态 ,情节轻微的;
    c) 现场评审发现个别申请/获准认可项目不具备能力的 ,如缺少辅助仪器设备、环境设施不符 合要求等;
    d) 实验室对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且情节轻微的;
    e) 实验室获准认可的个别技术能力 ,如: 检测/校准/鉴定依据的方法、测量标准等发生变化, 未规定通报 CNAS 秘书处 ,或未经 CNAS 确认继续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 ,且非主观故意。

    暂停认可

    • 获准认可实验室由于自身原因主动申请 , 或不能持续地符合 CNAS 认可条件和要求, CNAS 可以暂停实验室部分或全部认可范围 ,暂停期不大于 6 个月。

    ➢ 被告诫的实验室在规定期限内未对其存在的问题 , 采取有效纠正或纠正措施 , 或告 诫后在一个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

    ➢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错误声明认可状态 ,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

    ➢ 不能按期接受定期监督或复评审;

    ➢ 不按时缴纳费用;

    ➢ 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现场评审过程中发现少量已获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维持或不能在 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 (接下页)

    暂停认可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或技术能力不能满足认可要求 ,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 ——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运行较差 ,但问题的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撤销认可资格;

    —— 不能满足能力验证要求


    —— 缺少少量检测/校准/鉴定设备;


    —— 少数技术人员明显不满足相关认可要求;


    —— 未经有效确认而不按检测/校准/鉴定标准/规程/规范操作 ,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对少数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 其他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有效性的问题。 (接下页)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 ,或提交的申请资料有不真实的情况 ,或申请人存在欺骗 行为、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等。
    • 申请人不能遵守认可合同关于公正诚实、廉洁自律等内容。
    • 不能满足申请受理要求的。
    • 在资料审查过程中 , CNAS 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 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或修改申请资料。 自第1次向申请人反馈问题起 ,超 过3个月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的 ,不予受理认可申请。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申请资料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会被认为实验室存在诚实性问题:
    • 提供的申请资料自相矛盾 ,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例如申请并不具备的能力;
    • 管理体系文件有明显抄袭痕迹 ,如体系文件中涉及了实验室并不从事的活动或不存在的 部门;
    • 不同实验室提供的相关记录雷同 , 或同一实验室提供的不同时间的质量记录 (如内审、 管理评审记录) 内容雷同;
    • 实验室质量记录在笔迹、 内容等方面有明显造假痕迹;
    • 其他对实验室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怀疑的情况。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的处理
    由于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受理条件 , CNAS 秘书处业务处将向申请人发出不受理认可通知书。
    • 申请人对 CNAS 秘书处的不受理决定有异议 ,可于接到不受理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向 CNAS 秘书处提出申诉 ,逾期则视同接受。
    • CNAS 对 于 申 投 诉 处 理 , 可 参 看 CNAS-R03《 申 诉 投 诉 和争 议 处 理 规 则 》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第八步:后续工作

    不定期监督评审
    • 不定期监督评审方式可以是现场评审 ,也可以是其他评审方式 ,如文件评审等。
    • 对于获认可在 6 年之内的实验室 , 由于实验室与认可相关的人员、方法、设备、环境 设施等发生变化而安排的不定期监督评审 , 如果这种变化导致实验室技术能力的变更 或涉及的变更很多 ,则需要安排现场评审确认 ,反之可安排其他评审确认;
    • 不定期监督评审的范围通常是认可范围以及认可要求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当不定期监督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时 , 被评审实验室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实施纠正 , 需 要时拟订并实施纠正措施 ,纠正/纠正措施完成期限与定期监督评审要求一致。
    第八步:后续工作
    不定期监督评审
    • CNAS 的认可要求发生变化;
    • CNAS 秘书处认为需要对投诉或其他情况反映进行调查;
    • 获准认可实验室发生认可变更;
    •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满足 CNAS 公布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 ,或能力验证活动出现多次不满意结果;
    • 获准认可实验室因违反认可要求曾被暂停认可资格;
    •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较多问题;
    •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定期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较多问题;
    • 获准认可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校准证书/鉴定文书的数量增长速度与实验室资源不匹配;
    • CNAS 秘书处认为有必要进行的专项检查。
    在发生以上情况时 , CNAS 可视需要随时安排对实验室的不定期监督评审                

    第八步:后续工作

    复评审

    对于已获准认可的实验室 ,应每 2 年 (每 24 个月) 接受一次复评审 ,评审范围涉及认 可要求的全部内容、 已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

    • 初次获准认可后 ,第 1 次复评审的时间是在认可批准之日起 2 年 (24 个月) 内;

    • 两次复评审的现场评审时间间隔不能超过 2 年 (24 个月) ;

    •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复评审一般不允许延期进行。

    • 复评审不需要获准认可实验室提出申请;

    • 复评审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 ,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

    • 对于现场评审中发现不符合项的整改时限和要求与定期监督评审相同。



    第三步:受理决定


【讲师介绍】
    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培训对象】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联系方式】
    东莞地区:
    电话:(0769)23154005
           21664823
           88039916
           89878731
           89878732
           88031747

    惠州地区:
    电话:(0752)8475128
           3079009
           3079077
           3106278
           8475556
    手机:18122597069
    更新时间:2024/4/12 9: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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