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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及点评4
发布日期:2011/10/11 | 人气:
    七  问与答
    问1:确定审核人日数时应考虑哪些方面?
    答:可参考认可规范的审核人日数的要求,首先
    a.计算审核人日数时应先确定员工总数
    计算审核人日数时应根据有效的雇员数量来确定,有效的雇员总数应包括长期和审核时将在场的非长期(季节性的、零时的和分包)的雇员。如果组织采取倒班的形式,员工的人数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员工人数= 不参加倒班的员工人数 +(倒班的员工人数)/ (倒班数— 1)
    例:一个企业有400名员工,其中300名参与倒班,为三班倒。则该企业的员工人数计算为:
    100+300/(3 — 1)= 250人
    b.可以减少人日数的理由
    减少人日数的理由包括:不负有设计开发的责任;产品的风险低;工作现场很小;过程只涉及单一的基本活动(如只有服务);大量雇员从事相同的简单工作;成熟的管理体系等。但即使考虑到所有因素,对某个组织初次审核而言,减少的时间不能超过审核员时间表中所要求时间的30%。文件审核和写审核报告的时间不能超过审核员时间表所列时间的10%。
    c.宜增加人日数的场合
    在以下情况应增加人日数:审核范围涉及多处工作地点;需要翻译人员;工作现场很大;食品、药品、航空等法规要求高的企业;过程很复杂;过程涉及到硬件、软件、流程性材料和服务的组合等情况。
    问2:EMS初审一定要提供环评、三同时验收的批复材料(复印)吗?守法证明应由哪级机构开具才有效?
    答:最近体系处下发了一个文件,对上述问题作了相关的规定,现摘录如下:
    为判断组织的法律法规符合性,减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中的风险,认证审核项目在提交审核材料时,需提交环评等守法材料。
    为指导各评审中心的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A.关于环评
    按照1986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8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新改扩项目均需实施环评,提供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但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要求:
    ● 2003年9月之后的所有新、改、扩建的项目必需提供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材料及环评批复意见;
    ● 1998年11月18日之后新、改、扩建的项目,属于二级(含二级)以上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认证项目,必需提供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及环评批复意见;
    ● 1986年3月26日之后新、改、扩建的项目,属于一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认证项目,必需提供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材料及环评批复意见
    上报认证材料时,只要求提供环评批复意见,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材料在现场审核时查阅,作为现场审核的依据之一。
    B.关于三同时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审批其环评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因此,审核组在进行审核时,应要求受审核方提供“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具体要求为:
    ● 2003年9月之后的所有新、改、扩建的项目,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 1998年11月18日之后新、改、扩建的项目,属于二级(含二级)以上环境因素复杂程度,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 1986年3月26日之后新、改、扩建的项目,属于一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认证项目,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C.关于守法证明
    守法证明:受审核方在审核前一年之内污染物达标排放,无违法行为,未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证明。
    一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的认证项目,需由受审核方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守法证明;二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认证项目,由受审核方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守法证明;三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认证项目,不需出具守法证明。
    问3:对监督审核的认证决定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监督审核的认证决定人员的职责是依据监督审核材料作出是否保持组织认证证书的决定;根据认可规范的规定,认证决定人员的资格不低于审核员,故监督审核的认证决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审核员资格,其专业能力可以通过寻求技术专家、其他专业审核员的帮助或专业作业指导书而获得。
    问4:一个大集团公司下属10个分公司,如何安排审核计划?
    答:可以安排两级计划,第一级为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的详细安排和10个分公司的大致安排(只具体到某月某日);第二级为10个分公司的具体计划,注意应安排与分公司的沟通时间。
    问5:对一个废旧电器进行拆卸企业的QMS的认证审核,如何选派审核组?
    答:对于QMS而言,对废旧电器进行拆卸的企业属于低风险企业,但这类企业存在环境风险,如审核员需了解国家对进口废旧电器的资质许可要求,要关注进口废物中是否存在放射性物质,了解对剩余的废弃物的处理要求及能否保证在拆卸过程中不产生环境污染,所以建议审核组成员中最好有环境专家或相应的EMS审核员参加。
    问6:扩大范围审核时要审核哪些部门?
    答:扩大范围可在监督审核、复评审核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监督审核和单独进行时要审核扩大的部分及与之相关的职能部门。
    问7:开具环境因素遗漏不符合项如何关闭才合理?
    答:一般来说只有遗漏的环境因素比较重要时审核员才会开具不符合报告,所以在纠正环境因素遗漏不符合项时不仅要在相应的环境因素清单上添加上遗漏的环境因素,还应对其进行评价,判定其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如果是重要环境因素还应判定其是否受控。
    问8:QMS的监督审核哪些要素是必审的?EMS/OHS的监督审核哪些部门(岗位)是必审的?
     
    EMS/OHS监督审核应覆盖所有的要素,但并不要求覆盖所有要素的主控部门,可在相关部门获取证据,对通用的要素,如文件控制、记录控制等要素可不单独审核,而在审核其他要素时一并审核。
    EMS/OHS每次监督审核必检查的部门和岗位:管理者代表;管理体系策划部门;环保/安全主管部门;污水处理站、危废处置部门和废气处理设施操作岗位/列入国家重大危险源清单的重大危险源。
    问9:常用的泡沫和干粉灭火器可用于哪些物质的灭火?其维护和保养有什么要求?
    答:常用的灭火器有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油品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及苯、甲苯的初起火灾,也可用于扑灭固体物质火灾,但不适合用于扑救带电设备火灾以及气体火灾。泡沫灭火器有化学泡沫灭火器和空气泡沫灭火器两种。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种灭火器。
    a.泡沫灭火器
    化学泡沫灭火器喷出的是化学泡沫,泡沫内所含的气体是二氧化碳气体,空气泡沫灭火器内含的气体是空气。
    泡沫灭火器安放地点的温度应在-8 — 45℃之间;安放地点应便于取用;应经常检查灭火器的喷嘴是否堵塞;灭火器是否锈蚀和损坏;每隔半年要做一次检查,检查滤网和筒盖密封垫圈;对化学泡沫灭火器应每年检查一次药剂。
    b.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可分为普通干粉灭火器(又称BC干粉灭火器)和多用干粉灭火器(又称ABC干粉灭火器),由于两者充装的干粉不同,它们的用途也不相同。普通干粉灭火器充装的是普通干粉,如碳酸氢钾干粉、碳酸氢钠干粉,主要用于扑救甲、乙、丙类液体如烃类(包括汽油、煤油、柴油)、醇类、酮类、酯类、苯类及其他有机溶剂类的初起火灾;可燃气体如城市煤气、甲烷、乙烷、丙烷等的初起火灾;电气设备如电闸、发电机、电动机等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多用干粉灭火器充装的是磷酸铵盐干粉、硫酸铵盐干粉等,其适用范围除和普通干粉灭火器相同外,还可用于扑救固体物质如木材、棉、麻和纸张等的火灾。干粉灭火器是利用高压的二氧化碳气体为动力,喷射干粉进行灭火。
    干粉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为-30 — 40℃,存放地点应便于取用,保持干燥、通风,切忌雨淋、阳光暴晒或强烈辐射。日常检查应经常检查干粉有无结块现象,密封件和安全阀是否正常,还需每半年检查一次二氧化碳储气瓶的泄漏情况,用称重法检查瓶内二氧化碳气体重量,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储气瓶的泄漏量大于额定充装量的5%或7%(取两者中较小者)时,应按规定充足气量;对于推车式灭火器,当二氧化碳储气瓶的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气量。
    问10、EMS和OHS的认证范围在证书上应如何表达?
     
    答: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中明确覆盖受审核方的管理活动,在覆盖范围中均增加如下描述“及相关管理活动”。
    如果证书中的名称、地址可以明确界定被认证组织活动的地域范围,则在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中就不再重复被认证组织的地域范围。
    如果证书中的名称、地址不能明确界定被认证组织活动的地域范围,在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中必须明确组织被认证产品及其过程的地域范围。
    如在同一个门牌院内有不同的企业,应进一步界定区域。
    对于类似建筑公司的被认证组织,其活动场所不固定,在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中只能明确其活动。
    如果被认证组织的活动在不同的地域范围,则在证书“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中必须明确组织被认证产品及其过程的地域范围。
    2)认证范围的表述
    在描述组织的认证范围时应注意:
    l         词语应采用书面语并符合习惯说法,语言应通顺、准确。
    l         真实地反映组织的生产/服务提供能力,不宜随意扩大或缩小组织的认证范围。
    通常的表述语序:
    中文:(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名称)的设计、开发和生产
    英文:Design, Development and Production of XXXX
    对应的英文常用词:
    设计Design, 开发Development, 生产Production, 制造Manufacture, 加工Processing, 安装Installation,服务Service, 销售Sales,维护、维修Maintenance
    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一般在结论中增加“及相关管理活动and Correlative Management Activities / and Related Management Activities”的描述(适用于EMS/OHSMS证书)
    l         范例(中文):XXXXXX的设计开发、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l         范例(英文):Design, Development and Production of XXXX and Related Management Activities
    如组织特别要求其他的表述方式,请组长在证书确认件上注明。
     
    问11、如何审核企业的污水处理场?
    答:污水处理场的审核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因素方面
    首先,审核员应关注企业是否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从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固废处置、噪声的产生、能源及资源的使用、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等方面识别污水处理场的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清单中是否有重要环境因素被遗漏。企业污水处理场的环境因素清单中经常遗漏异常状态和紧急状态下污水的超标排放这两项环境因素,有些企业即使已识别了,但未将其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异常状态包括在停车检修时,需要对设备、管道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中会排出大量污水,如果这些污水未经过调节就集中排到污水处理场将对污水处理场产生冲击,造成出水超标;紧急状态包括企业发生化学品泄漏等污染事故,高浓度污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设备造成负荷冲击而使出水超标。即使企业的污水处理场日常运行情况良好,异常和紧急状况下的负荷冲击导致出水超标这种潜在的情况仍然是存在的,故须将异常和紧急状态下污水的超标排放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水质、水量方面
    企业的排水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审核员需要搞清楚污水处理装置的处理能力和企业现在实际的排水量,是否所有需处理的污水都进入了污水处理场,是否还存在别的排放口(应只有一个外排口),需处理的污水量是否超出了装置的处理能力;接下来要了解污水中有哪些主要污染物,审核员可根据生产中所用的原料(查原辅料清单)、工艺路线、工艺流程、中间产品和产品、付产品等判断出污水中含有哪些污染物,特别要关注特征污染物;审核员如能在审核前仔细地阅读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和“三同时”验收报告,则对搞清楚水中有哪些污染物大有帮助;搞清污染物的情况后,要判断哪些污染物是属于一类污染物。企业常见的一类污染物有六价铬和铬、铅、镉、汞、银、镍、砷的化合物,这些污染物的监测要在车间排口取样,不能在总排口取样进行监测。
    排放标准方面
    审核员首先要了解企业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搞清楚排放的废水的去向,其受纳水体是几类水体,要注意有地方污水排放标准的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如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业、合成氨工业、钢铁工业、啤酒行业、航天推进剂使用、兵器工业、磷肥工业、柠檬酸工业、味精、烧碱和聚氯乙烯工业排放的污水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否则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0列出了一些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员非常容易忽视的是,一些地方还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通常包括COD总量、矿物油的总量、SS的总量,氨-氮总量),判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达标不难,通过监测报告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实际的排水量,就可以大概计算出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然后与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对比,就可判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在控制指标内。
    处理工艺方面
    污水中污染物不同,所选用的处理工艺路线就不同,当然,处理工艺的选择还与企业的经济状况有关。审核员应仔细地阅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找出控制污水处理效果的关键参数,也就是ISO14001标准中4.4.6中指的关键特性,通常如进水量、药剂的添加量,反应时间,污水调节池中的PH值,生化处理池中COD进水浓度、温度、停留时间、溶解氧等,这些参数的控制会直接影响到污水的处理效果。 
    审核员应仔细地审核其运行控制过程,以生化处理为例,要查进水COD浓度是否在规定浓度以内;曝气池的溶解氧(DO)浓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营养盐的投加量是否足够即COD:N:P的比例是否合适;细菌的镜检结果是否正常,丝状菌的情况;污泥的回流比和沉降指数是否在设计范围。对于用化学沉淀法处理一类污染物时,要审核其调节的PH是否满足沉淀条件,污泥的清理和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有一个污水处理场选择絮凝-氯氧化工艺处理印染废水,但在其操作规程上无絮凝剂和氧化剂添加量的规定,在现场发现操作工未经过相关污水处理工艺的培训,不知道所要配制的药剂的浓度,随意添加,而氧化剂――氯气的流量又无法计量(流量在其流量计的最低刻度以下),虽然监测报告上的测试数据表明其COD、PH指标是达标的,但这样的操作和管理水平是无法保证废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必须整改。
    对于一类污染物则要关注是否在车间进行处理,而不是与其他污水混合后进行处理。常见的一类污染物均为重金属,其处理方法一般是采用化学沉淀法,审核时需关注化学沉淀的条件、试剂的加量、沉淀时间。此外,需关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沉淀物的处置情况。生化污泥中含水量很高,需要进行污泥脱水,通常用沉淀和压滤结合的方法,要注意观察沉淀和压滤过程产生的污水是否返回处理装置;企业的生化污泥及化学沉淀渣均为危险固体废弃物,不可与生活垃圾或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一同处理,尤其是压滤后的生化污泥含水量仍较高(80%左右),是不许随意作填埋处理的;含有重金属的化学沉淀渣应交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交接应有交接记录,审核员还要关注危废的交接是否执行了联单管理办法。若一时未找到合适的处置单位而只能将上述固体废弃物暂时贮存时,则要关注其贮存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是否有防泄漏的措施。
    5 处理装置方面
    审核员在现场审核时应认真观察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若有已停止运行的情况,要关注是什么原因导致停运的,是否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得到了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停运是否会影响污水的达标排放;通过查阅设备运行记录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非正常的排放;是否有专人负责设备运行,此员工是否已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能力;污水处理设备中是否存在要淘汰的设备,设备的节能情况如何,新设备和新技术的采用情况;有否跑冒滴漏现象存在,应急响应措施是否合理、完善,是否备有更替的设备和零部件,以便设备出现功能性故障时能及时更换,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还要注意备用的零部件及备用试剂是不能挪用的。此外,还要观察排污口是否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有不有明显的标识(图形),在排污口也可以凭感官对排水水质作出一些判断,如SS、色度是否达标。
    6 监测方面
    为了了解污水处理结果,企业一般要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监测,对于监测项目的选择,有必测项目和选择项目之分,表11列出了部分行业外排污水的监测项目。审核员除关注环境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外,还应关注企业自己的定期监测原始记录,如有个别项目超标,则要进行追踪,企业是否针对超标现象进行了原因分析,是否进行了纠正,制定的预防措施是否合理有效。很多企业都设有自己的监测室,也或多或少地有一些检测设备,如PH计、分光光度计等,审核员应观察检测设备是否经过了校准,是否备有相应的用于校准标准溶液,用分光光度法检测时是否制作了标准曲线,曲线的正确性,观察检测过程是不是按标准方法进行。一个企业的污水检测室请地方环境检测站对污水进行监测时发现,几乎同一个样品,环保监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与自检结果有较大差别,经过反复分析研究,发现是检测设备未校准,制作的标准曲线不正确造成的。审核员还要观察分析废液的收集处置情况能否按文件执行,因为分析废液中通常含有有毒物质,如检测COD的废液中常含有铬和银离子,它们均为一类污染物,应收集起来,不能随便倒入下水道。
     
    问12.EMS和OHS的审核中经常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审核,如何审核?
    答:几乎所有的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会或多或少地使用化学品,为了使用方便,每个企业都会或多或少地贮存一些化学品;在进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时,审核组经常会将危险化学品仓库作为审核的重点,一般来讲,企业也都将危险化学品仓库作为关键岗位,这是因为一旦发生化学品的泄漏或火灾、爆炸,可能会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伴随的是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所以在审核危险化学品仓库时,审核员应多了解一些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知识。
    首先要了解危险化学品是如何分类的。
        在审核化学危险品仓库时,首先要搞清楚所贮存的化学品属于哪类。化学危险品种类繁多,具有各自的物理、化学性质,有不少化学品在受热、磨擦、振动、撞击、接触火源、日光暴晒、遇水受潮、接触空气以及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在一起等因素影响下,会引起燃烧、爆炸、腐蚀、灼伤、中毒等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与品名编号(GB6944-86)”将这些危险化学品分为9类:
    第一类:爆炸物品。这些物品受到高热、摩擦、撞击振动等外来原因的作用,或与其他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同时气体的体积急剧增加,压力增大,从而引起爆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按其性质又可分为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及有毒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按其闪点,本类物质又可以分为低闪点液体(闭杯试验闪点低于-18℃),中闪点液体(闭杯试验闪点在-18℃至23℃之间),高闪点液体(闭杯试验闪点在23℃至61℃之间)。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是指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放出有毒有害气体的固体;自燃物品是指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第5类: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的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其分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这些物质易燃、易爆、易分解,对热、振动、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毒害品按其性质可分为无机剧毒物品、有机剧毒物品、无机毒害品和有机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是指含有致病微生物,能引起病态甚至死亡的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性物品。这类物质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物质造成损坏的物质。按其性质可分为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和其他腐蚀品。
    第9类:其他,如磁性物品。
    第二要了解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要求
    根据化学品的性质,火灾危险性可分为5类。
    甲类:
    A常温下可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B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C受撞击、摩擦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D闪点低于28度的易燃液体;
    E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的固体物;
    F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乙类:
    A不属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B 闪点在28度至60度之间的易燃、可燃液体;
    C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D助燃气体;
    E爆炸下限大于10%的可燃气体;
    F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危险物品;
    丙类:
    闪点大于60度的可燃液体;可燃固体。
    丁类:
    难燃烧物品;
    戊类:非燃烧物品。
    危险化学品仓库硬件方面的要求:
    1 )  对于存放甲类、乙类化学品的仓库,通常采用单层建筑,不允许设地下室,其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消防设备、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有关要求;
    3) 贮存甲类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仓库须安装避雷和通风设备;
    4) 爆炸物品,如苦味酸、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硝酸铵炸药、雷汞等不准与其他物品同贮存,起爆药与炸药必须隔离存放;
     5)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能露天存放或在潮湿、积水的仓库中存放,也不得与氧化剂混存;
     6)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氯甲烷、硫化氢、氨等不能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一起存放;油脂不能与氧气一起存放;压力容器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等紧急切断装置。
    7) 易燃和可燃液体,如汽油、苯、二硫化碳、丙酮、乙醚、甲苯、乙醇、醋酸、酯类、油漆、煤油、松节油等不可与其他种类的化学品共同存放,如数量很少,允许与固体易燃物品隔开后共存;夏季仓库应有降温措施;
    8)遇水或空气易自燃的物品,如钾、钠、电石、磷化钙、锌粉、铝粉、白磷等不能与其他物品共同存放;
    9)易燃固体,如赛璐珞、胶片、红磷、萘、硫磺、樟脑等不能与其他种类物品共同存放;
    10)氧化剂,如氯酸钾(钠)、硝酸钾(钠)、次氯酸钙、过氧化钠等不可与其他种类物品共同存放,过氧化物应单独贮存在阴凉处;
    11)能引起燃烧的物质,如溴、硝酸、硫酸、铬酸、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等不许与其他物品共存,与氧化剂也应隔离;
    12)有毒物品,如氯化苦、光气、砒霜、氰化钾、氰化钠等除惰性不燃气体和助燃气体外,不可与其他种类物品共存;储存剧毒和放射物品的仓库,应配备防毒器材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
    13) 腐蚀性物品的包装需严密,不许与液化气体及其他物品混存。
    14) 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装置;
    15) 对化验室贮存的物品较少时可以分类隔开后贮存。
    16)扑救方法不同的化学品不能混放,如乙醇和苯虽然都为易燃液体,但性能不同,灭火方法也不同,故不能混放,因为乙醇能溶于水,可被水稀释而灭火,而苯不溶于水,比水轻,用水灭火不仅不能扑灭火灾,而且可能使苯溢出容器,造成火势蔓延,苯的火灾可用泡沫扑灭,但普通泡沫不能扑灭乙醇火灾。
    第三,还要了解其他方面的要求
    除在硬件方面满足存放要求外,审核员年需抽查仓库管理员是否熟悉各种物品性能、了解其灭火方法;还应现场观察化学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容器是否有破损现象;查记录看是否执行了出入库制度;对性质不稳定、易分解变质的化学品,是否有定期测温并作了记录;库内物品是否分堆贮存并保留了必要的走道和堆垛之间的检查通道,是否对消防器材设备有阻挡;化学品尤其是有毒品的容器外表面是否干净,是否有必要的防护用品;是否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按级、按区指定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和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是否有防火禁烟标识,是否划分了禁烟区,是否禁止能产生火星的机动车进入仓库区域;这些制度能否确保化学危险品仓库的贮存安全。
     
    问13.在EMS的审核中经常涉及到含溶剂废气的处理问题,有哪些方法可处理含溶剂的废气?
    答:
         溶剂  的 回 收 技 术 主 要 有 冷 凝  法、 吸 附 法、 吸 收 法 和 膜 分 离  法; 吸 附 法 、吸 收  法 和 膜 分 离  法 是 通 过 采 用 选 择 性 吸 附剂 和 吸 收 剂、 选 择 性 膜 渗 透 来 分 离 回 收 废 气 中 的 有 机 溶 剂。 处 理 技 术 主 要 有 催 化  燃 烧、   直 接 燃 烧 等, 它 是 通 过 化 学 反 应, 将 气 体 中 的有 机 物 转 变 为CO2 和 水。下面分别简单介绍这几种方法.
    1  冷 凝 法
        冷 凝 法 是 最 简 单 的 回 收 方 法, 它 是 将  废 气 冷 却 到 低 于 有 机 物 的露 点 温 度, 使 有 机 物 冷 凝 成 液 滴 而 从 气 体 中 分 离 出 来。 通 常 使 用 的 冷 却 介 质 主 要 有 冷 水、 冷 冻 盐水 和 液 氨。 通 常 该 技 术 仅 用 于有机物 含 量 高 ( 百 分 之 几)、 气 体 量 较 小 的 溶剂 废 气 的 回 收 处 理 。 其 回收 率 与 有 机 物 的 沸 点 有 关, 沸 点  较 高 时, 回 收 率 高; 沸 点  较 低 时,  回 收 效 果  不 好。 由 于 大  部 分有机物 系 易 燃、 易 爆 气 体, 受 到 爆 炸 极 限 的 限制, 气 体 中 的有机物 含 量 不 会 太 高, 所 以, 要 达 到 较 高 的 回 收 率, 需 采 用  很 低  温 度 的 冷 凝 介 质 或 采 用  高 压 措 施, 这 些 都 势 必 会 增 加  设 备 投 资 和  提 高 处 理 成 本, 而 且 在 通 常的 操 作 条 件 下, 由 于  相平 衡 的 制 约,有 机 物  蒸汽 压 较 高, 故 离 开 冷 凝 器 的 排 气 中  的有机物 含 量 仍 不 能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因 此, 该 技 术 一 般  是 作 为 一 级 处 理 技 术 并 与 其 他 技 术 结 合 使 用。
    2   吸 附 法
         吸 附 法 早 已 用 于溶剂废气 的 回 收 处 理, 尤 其 是活 性 炭 吸 附 法 已 经 广 泛 应 用 于 苯 系 物、 卤 代 烃 的 吸 附 处 理。 吸 附 法  去 除有机物 的 原 理 是 利 用 比 表 面 积 非 常 大 的 粒 状活 性 炭、 炭 纤 维、 沸 石 等 吸 附 剂 的 多 孔 结 构, 将有机物 分 子 截 留。 当 废 气 通 过 吸 附 床 时,有机物 就 被 吸 附在 孔 内, 使 气 体 得 到 净 化。
          当 吸 附 剂 饱 和 后, 需 对 其 进 行 脱 附 再 生,此 时  是 将 吸 附 剂 加 热并 通 入 水 蒸 气 使有机物 吹 出,有机物 与 水 蒸 气 成 为 混 合 气 体 离 开 吸 附 床, 而 吸 附 剂 得 到 再 生 可 以 循 环使 用。 混 合 气 体 进 入 冷 凝 器, 根 据  所 需 的 冷 凝 温 度 使 用  不 同 的 冷 却 介 质, 将有机物 冷 凝 为 液 体; 当有机物  不 溶 于 水 时( 如 苯 系 物), 可  用 分 离 器  直 接  将 溶 剂 分 离 出 来; 当有机物 溶 于 水 时, 需  采 用 精 馏 法 使 水  与有机物 分 离。
       吸 附 法 又 分 为 固 定 床 吸 附 法、 流 动 床 吸 附法 和  浓 缩 轮 吸 附 法。
    (1)固 定 床 吸 附 法
         固 定 床 吸 附 法 的 特 点 是 吸 附 与 脱 附 在 同一 个 床 层 上 实 现, 为 了 保 证 吸 附 过 程 的 连 续 性, 需 要 两 台 或 两 台 以 上 的 吸 附 器 同 时 工 作, 其 中 一些 吸 附 器 进 行 吸 附 时, 另 一 些 进 行 再 生。 活 性 炭 是 应 用 最 为 广 泛 的  固 定 床 吸 附 剂, 由 于 其  容 易 吸 附 水, 所 以 不 适 用 于 温 度 高 于40 ℃、 气 体 相 对 湿 度 超 过50% 的 气 体 的 吸 附 处 理;  此 外 也 不 适 用 于 易 发 生 反 应、 活 性 高 的 溶 剂 的吸 附, 该 类 有 机 物 会 与 活 性 炭 或 在 活 性 炭 表 面 进 行 反 应 而 堵 塞 碳 孔,  这 种 情 况 可 采 用 炭 纤 维 或 沸  石 作 为 吸 附 剂。
        活 性 炭 纤 维 是 以 有 机 化 合 物 纤 维( 如 聚 丙烯、 酚 醛 树 脂、 聚 乙 烯 醇 等) 为 基 本  原 料 经 特 殊 加 工 制 成 的。 它 是 一 种 很 细 的 纤 维 状 物 质, 具 有 巨 大 的 比 表 面 积、 外表 面 积 和 非 常 发 达 的 微 孔 结 构, 纤 维 上 有 很 多 微 孔 可 以 直 接 与 有 机 物 接 触 而 不 是 象 颗 粒 活 性 炭那 样 要 先 通 过 大 孔、 过 渡 孔, 才 能 到 达 微 孔, 因 此, 活 性 炭 纤 维 更 易 于 吸 附 低 浓 度 的溶剂。  与 颗 粒 活 性 炭 相 比, 其 吸 附有 机 物 的 能 力 高 出1.5-2.0 倍, 吸 附 速 度 也 快3 倍 左 右。
    由 于 活 性 炭 纤 维 的 吸 附 能 力 强, 故 吸 附 装 置 可 以 小 型 化, 吸 附 剂 的 用 量 也 可 以 少 些, 可 降低 处 理 费 用。 此 外, 活 性 炭 纤 维 的 脱 附 是 用100 ℃ 的 热 空 气  或 水 蒸 气 在10 分 钟 即 可 完 成, 而 颗 粒 活 性 炭  要 用 高 于100 ℃ 的热 空 气 或 水 蒸 气, 且 在1 小 时也 只 能 脱 附60%-70%, 再 提 高 温 度 也 不 能  达 到 完 全 脱 附。可以预计用活性炭纤维处理溶剂废气是较有前途的。
    (2 )   流 动 床 吸 附 法
         流 动 床 吸 附 系 统 由 吸 附 单 元 和 脱 附 单 元组 成 。 废 气 由 吸 附 床 底 部 进 入, 自 下 而 上 地 流 动, 使 吸 附 剂 流 态 化,有机物与 吸 附 剂 接 触 后 被 吸 附, 净 化 后 的 废 气  由 顶 部 排 出, 吸 附了有机物 的 吸 附 剂 由 底 部 排 出, 进 入 脱 附  单 元。 在 脱 附 单 元 内, 加 热 吸 附 剂, 使 有 机 物 脱附 出 来, 将 气 体 引 入 冷 凝 单 元 去 回 收 有 机 溶 剂。 再 生 后 的 吸 附 剂 送 回 吸 附 单 元 顶 部 继 续  进 行 吸 附 操 作。
    (3  )  浓 缩 轮 法
         浓 缩 轮 是 一 个 装 满 吸 附 剂 的 旋 转 轮。 废 气由 旋 转 轮 的 上 游 侧 进 入浓 缩 轮 的 吸 附 区, 其 中  被 吸 附 净 化 后 的 废 气 由 旋 转 轮 的 下 游 排 出; 同时 另 一 股 流 量 较 小 的、 温 度 较 高 的 脱 附 气  朝 废 气 气 流 相 反 的 方 向 进 入 浓 缩 轮 的 脱 附 区,将 已 吸 附 的有机物  脱 附出 来。 浓 缩 轮 以 一 定 速 度 缓 慢 旋 转, 这 样 在 一 个 系 统 内  就 可 以 完 成 吸 附 和 脱 附 操 作,  使有机物得 到 浓 缩, 大 大 降 低 了设 备 投 资。
    3    吸 收 技 术
         吸 收 技 术 是 一 种 成 熟 的 化 工 单 元 操 作 过程, 适 合 于 大 气 量、 中 等 浓 度 的 溶剂废气 的 处 理。 吸 收 技 术 是 利 用 液 体 吸 收 剂 与 废 气 直 接 接 触 而 将溶剂转 移 到 吸 收 剂 中。 吸 收 按 其 机 理 可 分 为 物 理 吸 收 和 化 学 吸 收, 通 常溶剂 的 吸 收 为 物 理 吸 收, 使 用 的吸 收 剂常为 柴 油、 煤 油、 水 和 其 他 溶 剂。 任 何 可 溶 解 于 吸 收 剂 的 有 机 物 均 可 以 从 气 相 转 移 到 液 相 中,然 后, 对 吸 收 液 进 行 处 理。 当 吸 收 液 为 水 时, 采 用 精 馏 处 理  就 可 以 回 收 有 机 溶 剂; 当 为 非 水 溶 剂 时, 考 虑 到回 收 成 本, 需  进 行 吸收 剂 的 再 生。
        吸 收 塔 有 板 式 塔 和 填 料 塔, 可 以 通 过 选 择高 效 填 料 来 改 进 传 液 性 能, 提 高 有 机 物 的 脱 除 效 率。
    4    膜 分 离
         膜 分 离 技 术 是  采 用 对 有 机 物 具 有 选 择 性 渗 透 的 高 分 子 膜, 在一 定 压 力 下 使有机物 渗 透 而  达到 分 离 的 目 的。 当溶剂 气 体 进 入 膜 分 离 系 统 后, 膜 选 择 性 地 让溶剂分子 通 过 而  被 富 集, 脱 除了溶剂 的 气 体 留 在 未 渗 透 侧, 可 以 达标 排 放; 富 集 了溶剂 的 气 体 可 去 冷 凝 回 收 系 统 进 行 有 机 溶 剂 的 回 收。 选 择 此 种 方 法 可 以 分 离90% 的有机物。
         用 膜 分 离 法 可 回 收 的 有 机 溶 剂 包 括 脂 肪族 溶 剂、芳 香 族 溶 剂、 氯 代 烃、 酮、 醇、 胺 、CFC等。 如 丁 烷、 己 烷、 辛 烷、三 氯 乙 烯、 二 氯 乙 烯、 丙 酮、 甲 基 异 丁 基 酮、 甲 醇 、氯 代 烷、 环 氧 乙 烷、CFC-11、CFC-12、CFC-22 等。
         膜 分 离 技 术  在 许 多 领 域 已 得 到 成 功  应 用。 许 多 用 其 他 方 法 分 离效 果 不 好 的 场 合, 用 膜 分 离 法 则 可 以 有 效 解 决。 如 从 工 业 废 水 的 气 提 气 体 中 回 收 二 氯 乙 烷、 从 加油  站 的 废 气 中 回 收 烃类 物 质; 从 气 雾 剂 行 业 及 发 泡 剂 行 业 的 废 气 中 回 收CFC 等。
         膜 分 离 法 适  用 于 中 高 浓 度(有机物含 量 高 于1×10-3)的 废 气 的 处 理。 膜 系 统 的费 用  与 进 口 气 体 流 速成 正 比, 与有机物 的 浓 度 关 系 不 大。 此 法 最 好 用 于 高 浓 度、 小 流 量 和 有 较 高 回 收 价 值 的 有 机 溶 剂 的回 收, 但 其 设 备  投 资较 高。
        1996 年 用 膜 分 离 法 从 工 业 聚 烯 烃 装 置 中 的 冲洗 气 中 成 功 地 回 收 烯 烃 单 体, 这 表 示 用 膜 法 代 替  部 分 传 统 的 气 体 分 离  法 在 技 术 上 已 成 为 可 能。 随 着 对 环 境 问 题 的  越 来 越 重 视, 膜 分 离 技 术 的应 用 前 景 会 很 广 阔, 这 是 因 为 膜 法 是 一 种 清 洁 技 术 , 从 膜 分 离 系 统 出 来 的 是 回 收 的 有 机 溶 剂 和净 化 了 的 排 放 气, 减 少 了  二次 污 染 的 产 生。 随 着 高 效 分 离 膜 的 开 发 和 价 格 的 降 低, 膜 技 术 的 应 用 会 越 来 越 广,是一种很有发展前途的回收治理技术。
    5 回 收 技 术 的 选择
        回 收 技 术 的 选择 主 要 取 决 于废气中所含溶剂 的 物 理 和 化 学 性 质、 废 气 的 流 量、 浓 度、 温 度、 使 用 溶 剂 的 企 业 的 条 件、 经济 状 况 等。
         有 机 溶 剂 均 有 毒, 且 大 多 数有机物 为 易 燃 易爆 物 质, 当 在 空 气 中 的 浓 度 达 到 某 一 值 时, 会 发 生 爆 炸, 因 此, 回 收有机物 需 在 爆 炸 极 限 内 进 行。 此外 用 来 输 送 含溶剂废 气 的 泵, 要 采 用 双 层 机 械 轴 封, 同 时, 塔 槽 的 操 作, 采 用 破 裂 盘 和 安 全 阀 串 联 的方 式, 以 防 止溶剂 气 体 外 泄。
         由 于 炭 吸 附 技 术 相 对 简 单、 有 效, 使 其 成为 回 收溶剂的 首 选 技 术, 当 吸 附 法 不 适 合 时, 可 以 考 虑 采 用 冷 凝、 膜 分 离、 吸 收 技 术。  一 般 来 讲, 当有机物含 量 为5%-10% 时, 首 先 考 虑 采 用 冷 凝 法;有机物 含 量 为0.5% - 5% 时, 可 选 择 膜 分 离 技 术; 当有机物 含 量 低 于0.5%时, 吸 附 技 术 成 为 首  选; 从 流 量 方 面 考虑, 处 理 大 流 量 废 气 时, 优 先 考 虑 吸 附法; 小 流 量 时, 可 考 虑 采 用 膜 分 离 和 冷凝 技 术。
         炭 吸 附 技 术 适 用 于 气 量 大、有机物 浓 度 不 超过5×10-3 的 有 机 废 气 的 处 理, 含 量 太 高, 会 增 加 设 备 的 不 安 全 性。 当有机物 浓 度 高 于5×10-3 时,在 炭 吸 附 前 需 进 行 稀 释 ,且 颗 粒 活 性 炭 吸 附 技 术 不 适 合 处 理 含 酮、 酯 的 气 体。 活 性 炭 纤 维 和 沸 石吸 附 剂 的  出 现, 扩 大了 吸 附 法 的 应 用 范 围, 如 采 用 炭 纤 维 可 以 用 于 环 己 酮、 丁 酮 的 处 理。 对 于1×10-4―1×10-5 的 低 浓 度溶剂 废 气, 可 采 用 浓 缩 轮 技 术, 再 结 合 其 他 方 法 进 行 有 机 溶 剂 的 回收。
          炭 吸 附 技 术 也 受 到 某 些 限 制, 如 它 不 适 合相 对 湿 度 超 过50% 的 废 气 的 处 理; 炭 纤 维 和 沸 石 对 相 对 湿 度 的 要 求低  一 些; 还 有 炭 吸 附需 在 不 高 于40 ℃ 的 温 度 下 使 用。
         通 过 正 确 地 选 择 和 组 合 现 有 的 回 收 技 术,可 以 有 效 地、 经 济 地 从有机 废 气 中 回 收 有 机 溶 剂, 减 少  其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6 含溶剂 废 气 的 处理 技 术
        溶剂废气的 处 理 技 术 主 要 是 焚 烧, 其 焚 烧 处 理 的 方 式 有 直 接 燃 烧 和 催 化 燃 烧 两 种。 催 化 燃 烧 是 以 Pt、Pd、CuO、NiO 等 作 为 催 化 剂, 在 较 低 的 温 度 下(150-600℃) 使有机物 氧 化 分 解 成CO2 和H2O, 焚 烧 温度 的 选 择 与 气 体 的  量、组成 和 停 留 时 间 有 关, 例 如 某 漆 包 线 厂 的  含 苯 系 物 的  烘 干 废 气 通 过 以Pt 为催 化 剂 的 床 层, 在 温 度580℃、停 留 时 间1 秒 的 条 件 下, 被 氧 化 成CO2 和H2O, 出 口 气 体 中 的溶剂含量 可 以 达 到 排 放 标 准。催 化 燃 烧 的 温 度 相 对 较 低,  可以 节 省 燃 料, 但 催 化 剂 的 价 格 较 高, 也 不 能 处 理 含 尘 气 体, 使 用 一 定 时 间 后, 要 对 催 化 剂 进 行 清理, 以 除 去 其 表 面 的 附 着 物, 延 长 催 化 剂 的 使 用 寿 命。
        废 气 的 直 接 燃 烧 有 焚 烧 炉 法 和 火 炬 法, 焚烧 炉 法 是 将 废 气 通 入 焚 烧 炉 内 燃 烧, 恶 臭 气 体  一 般 采 用 此 法 处 理, 其 焚 烧 温 度 不 高, 且 停 留 时间 不 超 过1 秒; 通 常 焚 烧 后 的 高 温 烟 气 经 废 热 锅 炉 回 收 热 量, 产 生 蒸汽。 如 在 油 脂 精 制 工 序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在650℃ 的 焚 烧 温 度 下,0.3 秒 内 就 可 以 达 到 除 臭 的 目 的。 火 炬 法 常 在 石 油 化 工 厂 使 用,  以 处 理 那 些 高 热 值(4178 kJ/m3 以 上)、 能 维 持 高 温 燃 烧 的 废 气, 废 气 在  高 空 大 气 中 燃 烧, 近 年 来,为 了 节 约 能 源 和 减 少 污 染 , 石 化 厂 的 火 炬  逐 步 被 消 灭, 代 之 以 气 柜 回 收、 储 存 气 体。
    由 于 废 气 组 成  复杂、 多 变, 且 多 数有机废气 为 易 爆 物 质, 故 在 处 理 时 要 考 虑 废 气 与 空 气 的 混 合 方 式;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的 选 取 也 是 很  重 要 的, 过 多 的 空 气 量 会 使 燃 料  的 用 量 加 大, 降 低 炉 温; 而空 气 量 不 足 时 将 会 导 致 燃 烧 不 完 全, 甚 至 冒 黑 烟,有机物 焚 烧 不 彻 底, 尾 气  达 不 到 排 放 标 准, 一 般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取 理 论 量的1.2-1.3 倍。
     
    问14、固废的处理主要有哪些方法?
     
    答:有毒固废与残液的控制应先从改革生产路线和原料路线着手,尽量采用无毒、无害、低毒、低害的原料和能源,选择不产生或少产生固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减少有毒固废与残液的产生量。例如氯碱生产的原料,发达国家采用精制盐,盐泥产生量为15kg/t碱,而我国直接用海盐作原料,盐泥产生量达40-50kg/t,对于一个10万t/a的烧碱装置,每年要多处置3000t盐泥。由此可见,改变原料结构,实施清洁生产,可以减少废物的产生。
        对不可避免排出的有毒固废和残液,应分门别类收集,按其性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例如对含溶剂的残液和固废先回收其中的溶剂,再进行化学、生物或焚烧处理。化学处理一般在反应釜中进行,使污染物进行中和、氧化还原、化学沉淀等反应,得到的固液混合物经离心分离后,送到各贮罐贮存,供后续处理用。生物处理主要是针对有机固废而言(酒厂、食品厂排出的固废及剩余活性污泥),在一定温度下,有机物发酵被微生物降解,形成有肥效的腐殖质的土,可作为肥料使用。如污水处理厂排出的剩余活性污泥是一种有机质含量高达65%的由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组成的生物污泥,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核酸、氨基酸和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微量元素,其干基中总氮、总磷和钾的含量分别达到5.7%、1.1%和0.17%,均高于猪、马粪农肥,因此,它可以作为生产沼气和农肥的原料。但是为了安全起见,要对污泥进行检测,以确保其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尤其是重金属含量不超标。一般来说,剩余活性污泥不适宜用作涉及食物链的农作物的肥料,最好是用作植树造林和园林绿化的用肥。再如铬盐生产中排出的含六价铬的废渣,由于其堆存时容易污染水体,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经过试验,用铬渣代替白云石、石灰石作为生铁冶炼过程的添加剂获得成功。铬渣中的CaO、MgO含量与炼铁用的白云石、石灰石近似;在高炉冶炼中,铬渣中的六价铬被还原成三价铬,六价铬的去除率达97%以上,还原后的三价铬进入生铁中,增加了铁中的铬含量,提高了生铁的机械性能、硬度、耐磨性和耐腐蚀性,且每生产1吨生铁要耗铬渣约600吨,铬渣用量大。当然,高炉的排渣量也大,排出的高炉渣可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解毒后的高炉炉渣完全满足建材要求。
     固废的处理技术主要有解毒固化、焚烧和填埋处理。
    1)解毒固化
    对于含有重金属的有毒固废或残液,较好的处理方法是使残液中的重金属通过化学沉淀使其成为溶度积很小的固体,然后通过物理或化学作用在高温下将有害废物固定在某种物质中,常用的固化剂,包括水泥、玻璃、沥青、或某些热塑性物质,固化后的废渣再进行填埋处理或投入大海。
    2)焚烧处理
     
    焚烧处理是一个彻底解决固废污染的办法。它处理彻底、占地小,还可以回收热能,大多数发达国家均用此法处理有毒的有机固废和残液。在高温下,有机物被分为CO2、NOx、P2O5、HCl等。但焚烧炉设备结构复杂、运行费用高(在法国每焚烧1吨固废的费用为400-4000法郎),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渣要妥善处理,以免产生二次污染。尤其是焚烧含氯有机物时需十分慎重,否则会产生令人谈虎色变的二恶英。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危险废物焚烧控制标准”,其中规定了排气中二恶英的排放浓度。二恶英是一类毒性很强的三环芳香族含氯有机化合物,最毒的二恶英的毒性要比氰化钾高1000倍,被认为是地球上最毒的物质,它是由两个氧原子连接2个被氯取代的苯环所构成,分别称为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由于每个苯环上都可以取代1-4个氯原子,所以共有210个异构体,它们具有较稳定、熔点较高、难溶于水、易溶于脂的性质,故容易在生物体内累积。自然界约50%的二恶英来自于含氯废弃物及其他燃料的燃烧过程。研究表明,焚烧炉中的二恶英是通过以下两条途径产生的,其一是在250-350℃的温度下,由高分子碳与有机氯或无机氯化物在飞灰表面进行催化反应生成的;其二是通过多种有机前体物(如多氯联苯醚类的氯苯酚)合成,前体物有可能是在气相中通过不完全燃烧和飞灰表面的异相催化反应(过渡金属有催化作用)生成的。所以焚烧炉内和烟道内的二恶英大部分是以固态形式附在飞灰上,用袋式除尘器可将大部分二恶英除去。需要注意的是对有毒固废和残液处理前,要将含氯有机物先分离出来,或将含氯有机物脱氯后再焚烧,例如在含PCB(多氯联苯)的残液中加入碱,在其一定条件下脱氯后再进行后续处理。还有要尽量提高焚烧炉一次燃烧的温度,如将温度提高到350℃以上,以避开易生成二恶英的温度条件。
    3)填埋处理
       填埋法也是一种有效处理有害固废的方法,填埋场要远离居民区和水源保护区,水文地质条件也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在设计填埋场时要有浸出液和雨水收集系统,为防止浸出液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填埋场应设计防渗层。根据固废性质有时还要设立废气收集系统,对有害固废填埋场要设计监控系统,以监测其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固废均可用填埋法处理,对于可燃废物、易反应性废物、挥发性废物、液体及半液体废物、含水污泥是不能采用填埋法处理的。对毒性较强的废弃物要通过预处理降低毒性后才可填埋,对于某些特殊毒性或者是放射性物质也是不允许采用填埋法处理的。
    以上介绍了几种有毒固废与残液的处置方法,对于某一种固废究竟选择哪一种方法处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经济、方便起见,最好在每一座城市建立统一的固废处理回收中心,统一收集。先对各种废弃物和残液进行分类,对有回收价值的要进行预处理以回收有用的溶剂和物料,然后再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对目前仍无合适处理技术的有毒固废和残液要妥善保存。
     
    问15.噪声的控制有哪些方法?
    答: 一般噪声控制技术都是分为三部分来考虑。首先是降低声源本身的噪声,如果做不到,或能做到却又不经济,则考虑从传播途径来降低。如上述方案仍然不能达到要求或不经济,则可考虑接收者的个人防护。
    1、降低或消除噪声源所产生的噪声,是防治噪声污染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其手段有:
    ——改进设备的结构设计,如改进风机叶片的设计(由直片型改为后弯型)可降低噪声约10dB;
    ——改革生产工艺和操作方式,如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加工代替冲压加工均可大大降低噪声;
    ——提高机械的加工质量和装配精度,可减少机械各部件间的振动、摩擦产生的噪声。
    2在传声途径上降低噪声
    在传声途径上降低噪声
    可以通过在城市、工厂的总体设计时的合理布局实现,即“闹静分开”;也可以在传声途径上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如利用树林、土坡等自然屏障或建人工屏障。在工业噪声的控制上,可采取以下措施:
    ——吸声降噪,即通过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形成的共振结构吸收声能,降低噪声;
    ——隔声降噪,用屏蔽物将声音挡住,隔离开来,是控制噪声最有效措施之一,如用隔声室、隔声罩、隔声屏障、隔声墙等来分隔噪声源与接收者,阻碍噪声传播;
    ——消声降噪,如各种消声器;
    ——减振降噪,如震动设备下加垫板等通过降低机械振动。
     3、个体防护
    对噪声接收者进行个人防护是噪声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强噪声下,通过使用耳塞、防声棉、耳罩、头盔等防护用具来阻挡噪声进人人耳。
     
    八  未通过合格评定的材料
    1. XX化工有限公司
    原因:
    1)认证范围不合理,如木器漆中也包括醇酸漆和氨基漆,应重新界定认证范围;
    2)未提供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提供相关产品符合GB/T18581系列标准的证据(检测报告)和3C证书;
    4)合同评审中表明该公司为6人,申请书中表明是20人,按6人排计划,一阶段到现场未落实人数调整计划;
    5)内审和管理评审的审核均不到位;
    6)对一阶段体系策划部分的审核和二阶段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审核不充分。
    评审意见:审核证据不能支撑审核结论,建议重新审核。
    2.    XX铝业有限公司
    原因:
    1)对电解车间的SO2、HF和粉尘的控制审核不到位,企业虽有控制措施,但审核员未审核这些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2)未审核企业的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3)2005年的管理方案,无本年度实施的内容,未按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中的要求去落实建设废渣场;应为严重不符合项,且应在第一阶段的审核中提出;第二个管理方案的建设是否按进度进行未见审核证据;第三个方案也不合理,“选购含硫低的碳块”具体的含硫量是多少?且将“与有关部门协商增加SO2的排放总量”作为控制SO2排放的措施不合理。
    4)无专业审核员。
    评审意见:鉴于以上原因,建议对该项目重新审核。
国家注册ISO9001:2008版内审员实操班
学院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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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类:HM01-HM10
价格: 电话联系
5S/6S/7S海报
HD类:HD01-H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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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ISO海报
HB类:HB01-HB08
价格: 电话联系
质量工程师手册
质量工程师培训教材 价格: ¥200
数量: 壹套(2CD)
ISO9001内审员
ISO9001培训教材 价格: ¥120
数量: 壹套(6CD)
ISO14001内审员
ISO14001培训教材 价格: ¥120
数量: 壹套(5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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